◤法师性侵儿童◢辩方书面陈词未备好 案件再延至10月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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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师性侵儿童◢辩方书面陈词未备好 案件再延至10月

    (昔加末10日讯)辩方书面陈词未准备好,以致“法师涉性侵儿童案”答辩环节一再展延,法官下令书面陈词必须在10月前呈交,否则被告将进行口头陈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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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被告佛门法师释照亮(俗名曾国宝,54岁)于本月19日告病缺庭,案件延至今早在昔加末地庭进行时,辩方却未准备好书面陈词,案件因此再度展延至10月4日。

    “法师涉性侵儿童案”因辩方书面陈词未准备好,案件一再展延。

    被告昨天一早已在法庭内等候,主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则缺庭,由律师助理王家乐代表出席。

    由于案件一再展延,地庭法官拉西达择定10月4日和同月11日审理该案,同时定于9月20日处理此案陈词,以便审理程序顺利进行。

    “辩方准备好书面陈词并于10月前呈交陈词给主控官。若书面陈词依然无法提呈,被告将必须进行口头陈词。”

    拉西达透露,她将调任为联邦法院副主簿官,不过她会在审讯日特别申请回来审理该案(第2宗案件)。

    她续说,被告的第1宗案件和第3宗案件则由新任法官承审,同样在9月20日过堂。

    王家乐说,由于第2宗案件的书面陈词还未准备好,因此要求法庭展延此案,而原定8月23日审讯日也随之取消。

    此案涉及3名受害少年,被告被控4项控状,首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3月约下午3时,在昔加末银旺路的慈光亭,性侵一名15岁少年。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2019年1月5日约早上10时,在相同地点性侵另一名少年;第三和第四项控状涉及同一名少年,即被告分别在2017年8月4日约早上9时和8月18日约早上9时,在相同地点,性侵一名15岁少年。

    3项控状皆抵触2017年性侵儿童罪行法令第14(a)条文,被告于去年1月16日被警方逮捕,并在同年3月20日被控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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