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准证入口属违法 机场截获罐头猪肉产品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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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准证入口属违法 机场截获罐头猪肉产品

    (古来22日讯)妇女通过邮寄方式,企图运入6罐头猪肉产品到我国,在士乃国际机场被截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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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来西亚检验与检疫服务局(MAQIS)柔州分局主任努艾菲莎昨日发文告指出,该局官员于前午3时30分左右,在士乃国际机场截获通过邮寄的两盒猪肉产品。

    她说,经过调查,6罐猪肉产品与其它物品分开两个盒子装在一起,包括罐头午餐肉、扣肉及排骨,市场价格29令吉92仙。

    她指出,这些罐头猪肉产品并没有原产国发出的入口准证及卫生证明,涉及嫌犯为一名马来西亚籍妇女。

    “据初步调查,该罐头猪肉产品是嫌犯自己使用。”

    努艾菲莎强调,随着非洲猪瘟发生后,我国禁止12个国家的猪肉产品进口至我国,这些国家包括中国、波兰、比利时、泰国、越南、柬埔寨、缅甸、寮国、韩国、菲律宾和印尼。

    她指出,禁止这些国家的猪肉产品进入我国,主要是降低非洲猪瘟病毒传染的风险,以免破坏我国的养猪行业。

    “具有传播病毒风险的包括活猪、冷冻猪肉、腊肠及熏猪肉。”

    她说,没有准证入口猪肉产品是违法,并触犯2011年马来西亚检疫与检验服务法令第11(1)条文,并可在该法令下的第11(3)条文受罚,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及监禁不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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