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喝”果汁放回架 两少年判缓刑九个月
(新加坡27日讯)到平价超市“试喝”两瓶果汁,还拍下视频写着“如何散播武汉病毒”上传互联网,两名少年昨日被判九个月的缓刑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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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喝饮料的庞耀明(18岁)和负责拍视频的17岁男性好友,事后各被控一项公共滋扰罪。两人认罪后,被判九个月缓刑监视,外加60个小时社区服务,晚上10时至隔天早上6时不得外出,父母也得签保5000元确保他们的行为良好。
新加坡国会去年通过儿童与青少年(修正)法案,今年7月开始实施,将受保护儿童与青少年的年龄从16岁调高至18岁,即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未满18岁青少年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案情显示,两人在2月6日晚上6时45分,到武吉巴督西7道内政团队战备人员协会俱乐部的职总平价超市,庞耀明拿起冷藏架上的两瓶果汁“试喝”,随后放回原位。
好友则拍下过程,并在视频上加了“如何散播武汉病毒”字眼后,上传至他拥有1360个跟随者(followers)的社交媒体Instagram账号。
庞耀明过后把喝过的果汁买下,他当时也知道好友为视频加上“如何散播武汉病毒”字眼,但提醒好友需在视频上注明他已买下果汁,然而好友没有在同个视频上注明,而是发在另一个限时动态。
视频过后很快传开,各大社交媒体都转载该视频,引起网民不安,其中一名女网民看过视频后,于2月8日报警处理。
庞耀明之前在庭上声称不知道好友在视频上加了“如何散播武汉病毒”字眼,原本有意抗辩,不过后来改变主意,选择认罪。
好友的代表律师早前表示,他当时上传的视频仅开放给友人,但其中一名友人将它散播出去,该视频才会被其他人疯传。(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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