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打致伤14岁儿子 父亲监2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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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虐打致伤14岁儿子 父亲监2年

    (新山28日讯)印裔父亲于3年前被控虐打致伤14岁儿子,今日遭法庭判处两年监禁,唯被告律师要求暂缓执行判决,并向高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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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9岁被告维斯瓦南登身穿蓝色长袖上衣,今早到新山地庭面控,他闻判后一脸平静,步出法庭外时用手遮脸,闪避媒体镜头。

    被告维斯瓦南登(左)用手掩脸,闪避媒体镜头。

    控状指出,被告被控于2017年2月至8月期间,在新山柏伶花园一户民宅虐打当时14岁亲生儿子,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31(1)(a)条文, 也可在同一法令31(a)条文下被判刑;罪名者可被判罚款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法拉副检察司指出,被告作为父母没有照顾好亲生儿子,也不应动手虐打孩子,为了警惕社会大会,要求法庭判处重刑。

    法官卡马鲁丁表明,控方提出证据确凿,因此判处被告罪名成立,监禁两年。

    被告代表律师马登马上申请暂缓执行判决,并在14天内向高庭上诉。

    由于被告早前已缴付2万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法官允准被告的保释金须增至4万令吉,即再付2万令吉和安排2名担保人,并交出护照,才可保释外出。

    据了解,被告早前在新加坡私人界工作,育有3名孩子。

    此案另有3名被告,包括被告于3年前的女伴蕾楚米(40岁),以及蕾楚米的两名儿子,即阿拉维达(19岁) 和一名14岁少年,他们各别被控涉及虐打当年14岁少年,导致少年受伤,抵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和324条文(持武器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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