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女骇公司银行户头 盗70万 被判坐牢2至5个月
(新山5日讯)2名男子及1名女子骇入一家公司的银行户头,盗走逾70万令吉,结果分别被判坐牢2个月至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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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分别为M.莎希拉(29岁)、S.卡立克(27岁)及N.马哥斯瓦仁(29岁),今早被押往新山推事庭面控。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M.莎希拉于今年8月4日,将一间公司的15万令吉转入了个人银行户头内。
另一方面,被告S.卡立克则被控于上述相同日期,将同样公司的27万7578令吉转入个人户头内。
被告N.马哥斯瓦仁则被控于上述相同日期,将同样一间公司的30万7000令吉转入了私人户头内。
3名被告的行为皆牴触了刑事法典第424条文(不诚实转移或隐瞒财产);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坐牢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通译员用淡米尔语分别念出了3名被告的控状后,他们相继选择认罪。
3名被告今日都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们在求情时,同样以有家人及孩子需要负担为由,要求法庭给予最轻的判决。
然而,主控官陈俊耀副检察司指出,3名被告犯下的是严重的罪行,必须给予被告严厉的惩处,提醒不能再犯外,也给予公众一个警惕教材。
推事莎丽妮裁定3名被告罪成,分别判处M.莎希拉坐牢2个月、S.卡立克坐牢4个月及N.马哥斯瓦仁坐牢5个月,刑期从被捕的9月30日算起。
另一方面,柔佛州商业罪案调查组主任莫哈末沙烈今日也发文告指出,依斯干达布蒂里警区于今年8月4日接获一名公司经理的投报,指该公司的银行户头被不明用户入侵。
文告指出,该公司的数个银行户头和账户资料遭到篡改,商业罪案调查组随即展开调查,并成功逮捕包括银行户头持有人在内的3名涉案嫌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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