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杀偷腥婿案 亲家母索赔 每月1.5万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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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翁杀偷腥婿案 亲家母索赔 每月1.5万

    (新加坡15日讯)老商人误杀女婿被判坐牢8年半,亲家母入禀高庭向老商人索偿每月5050元(约1万5150令吉)的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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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动一时的文达街岳父杀女婿案上个月21日下判,原本面对谋杀罪的被告陈南成(72岁)改控误杀,被指用刀刺死38岁的女婿斯宾塞(Spencer Tuppani),认罪后被判坐牢8年半。

    死者斯宾塞。(档案照)
    死者斯宾塞。(档案照)

    《新明日报》报导,在案件还未有判决前,陈南成的亲家谭宝葵(译音,64岁),也是死者的母亲去年入禀高庭,在11月21日向陈南成发出传票令状与索赔书。陈南成在12月4日收到有关的传票。

    这起民事案上周在内堂展开聆讯。根据索赔书内容,亲家母指陈南成在2017年7月10日案发当天错误、任意、蓄意攻击儿子导致其死亡。由于儿子性命被突然缩短,她指自己顿时失去依靠,向陈南成索赔儿子若在世时,每月她可获得的费用。

    死者母亲要陈南成从死者去世当日开始算起,每月赔偿她5050元,这包括死者提供给她的住宿,每月生活费与医药费。

    陈南成刺杀死者后,仍留在现场。(档案照)

    她列举出4样索赔的项目,包括生活费、医药费、水电费与需要支付的租金,并指案发前她与儿子与媳妇原本一起同住在东部的私宅,但事发后她没有权利继续住下去,必须搬离,导致她需要另外找其他住宿并支付租金,造成损失。

    老商人须赔偿亲家母损失

    法庭去年尾针对索赔案作出间中裁决,老商人须赔偿亲家母损失,但他辩驳遭还押无法及时联系律师要求撤销。

    死者母亲身为起诉人,她在宣誓书中透露,其代表律师通过信函方式在2017年12月8日通知陈南成她将展开索偿的决定,要他聘请律师。

    2018年1月9日,诉方获得陈南成代表律师回复确认他们将代表他。去年11月21日,诉方代表律师通知陈南城律师索偿庭讯即将展开。

    由于陈南成没有出庭, 高等法院去年12月13日作出间中裁决,要他赔偿诉方损失。

    陈南成之后通过律师要求法庭撤销裁决,原因是他去年12月4日在牢狱收到传票令状与索赔书,由于还在还押,他无法在指定的8天内及时联系律师做出出庭申请。

    陈南成的女儿陈青青也在宣誓书中解释,由于父亲在事发后就一直被还押,因此依赖她协助该民事案的抗辩事宜,但她全家从去年12月1日至12月22日出国到纽西兰,因此父亲在去年12月4日收到相关文件后联系不上她。当他再度与她联系时,间中裁决已出炉。

    她也说自己对法律与法庭文件的呈交日期不熟悉,只记得在她回返新加坡后父亲才告知他收到传票令状与索赔书。陈青青也说,父亲代表律师也是因为一次在高等法院巧遇代表她另外一起案件的律师,两人谈及才发现她在上述时段不在新加坡。

    女婿生前拖欠4万元

    陈南成以四点反驳亲家,包括女婿生前拖欠4万元(约12万令吉)未偿还,并指即使需对她作出赔偿,也需抵消被欠下的4万元。

    面对亲家的指控与索偿原因,陈南成以四点进行反驳,即为防身带刀非有意杀害、不应承担租金损失、抵消被拖欠的4万元,以及水电费。

    另外,死者母亲指老商人让她痛失儿子,还拖延赔偿诉讼,要她经历审讯的痛苦。

    死者母亲也在宣誓书与陈词中说,陈南成有意拖延事件,不接受间中裁决,无疑是要让她经历审讯的痛苦,但对方在案件中却明显缺乏抗辩的立场。

    她说,即使陈南成非有意杀害死者,他确实还是死了,而她也可以因对方涉及疏忽而展开索赔,为此希望维持原先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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