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车追匪警员殉职案】警方火速破案 3男1女嫌犯落网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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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驱车追匪警员殉职案】警方火速破案 3男1女嫌犯落网

    阿育甘公布警方在案发当天逮捕4名嫌犯,左为事发时开车的男嫌犯,右为租车的女嫌犯。

    (新山2日讯)“驱车追匪遇祸,2警1死1伤”案;警方火速破案,逮捕3名男嫌犯和1女嫌犯,并援引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妨碍公务员执法及滥用毒品罪名对付涉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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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今日召开记者会指出,警方于昨午2时至晚上9时,前往甘榜泗隆、土乃及甘榜班兰,分别逮捕4名本地男女,他们年龄介于23岁至27岁,皆是巫裔。

    他说,4人尿检皆对毒品呈阳性反应,其中2人则有滥用毒品的犯罪前科。


    (本报张来星摄)

    女嫌犯是名寡妇,并由她租车。

    他指出,3名男子为失业人士,女子为工厂员工,也是一名寡妇,而女子租下迈薇轿车后,交给男友驾驶。

    案发时,负责开车的男嫌犯。

    他说,事发时,其中3名男嫌犯共车外出,途中被警方发现行为可疑,准备截停时,其中两人互换驾驶,警方也在车内发现吸毒用具。

    阿育甘指出,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罪成者可被判5年至10年监禁,罚款2万令吉至5万令吉,并被吊销驾照至少5年。

    “在刑事法典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法)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2年或罚款最高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滥用毒品)下,罪成者可面对监禁最高2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

    遇到警方前,原本开车的男嫌犯。
    涉案的男嫌犯。

    他说,4人从今日起至本月5日,延扣4天助查此案。

    他提醒,民众遵守法律和听从警方截停指示,否则会受到警方严厉对付。

    另外,阿育甘指出,重伤警员昨日已从加护病房转至普通病房,伤势稳定。

    昨日清晨5时许,在陈厝港新村江加地不佬路,通往新山福林园的路段,两名警员开巡逻车追逐歹徒,惟不幸与歹徒的轿车擦撞,随后再与一辆休旅车相撞,导致整辆警车翻覆,其中一名警员当场殉职。

    死者为尼可勒斯特达杜(Nicholester Dadup),隶属新山南警区拿督翁镇警局,阶级为普通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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