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被告鞭刑减至24下 拥毒情侣维持监10年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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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被告鞭刑减至24下 拥毒情侣维持监10年

    被告黄德才(右)週二到新山高庭聆听上诉结果后,没有闪避媒体镜头。

    (新山9日讯)华裔情侣因涉及拥毒前年双双被判入狱10年,男被告被判鞭刑30下,两人不满判决上诉至高庭,惟今日案件上诉不得值,高庭维持原判,而男被告的鞭刑更正至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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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于在刑事程序法典第288(5)条文,一名罪犯最多只能被鞭打24下,当年承审地庭法官将其馀6鞭,以6个月监禁代替。

    不过,新山高庭司法专员莎娜兹今日宣判搁置被告以6个月监禁代替其馀6下鞭刑,因此男被告须监禁10年和24下鞭刑。

    被告庞文梅(右2)被狱警带往新山高庭聆听上诉结果。

    被告代表律师蔡学捷表明在14天内再上诉至上诉庭。

    43岁男被告黄德才(装修工人)和35岁女被告庞文梅(网卖商家)因拥毒,于2017年被控上法庭,面对4项控状,他们于2019年8月14日在新山地庭被定罪,双双面对监禁10年刑罚,而男被告也被判鞭刑30下。

    两名被告日前通过代表律师蔡学捷针判决提出上诉,今早被狱警带往新山高庭聆听上诉结果,但司法专员莎娜兹宣布维持原判。

    此案主控官为阿兹查副检察司。(人名皆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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