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小
大
劫渣打银行 洋汉料逃鞭刑
(新加坡8日讯)5年前轰动一时的荷兰村渣打银行抢劫案昨下判,31岁洋匪被判坐牢5年及6下强制性鞭刑,但为履行去年引渡时对英国政府的承诺,他料不会挨鞭。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被告是加拿大籍大卫·罗奇(David James Roach),他昨天通过视讯,承认一项抢劫罪名以及一项转移赃款出境的罪名后被判刑。戴着口罩的他全程沉默不语、面无表情。
这起轰动一时的案件发生于2016年7月7日上午11时05分至11时20分,被告当时凭一张字条劫走了荷兰巷渣打银行3万零450元(逾9万令吉)现金。被告得逞后,同一天内搭了前往泰国曼谷的航班。但他因没申报携带巨款入境,在泰国被逮捕,入狱14个月。
新加坡警方曾要求曼谷当局将嫌犯引渡回新加坡面控,但由于新加坡和泰国没有引渡条约,要求遭拒绝。
被告刑满出狱后,2018年1月11日被遣送回加拿大途中,经过英国伦敦时再次被逮捕。他去年3月17日从英国引渡回新加坡面控。
控方指出,被告应该被判入狱至少6年及鞭打9下,但代表律师请求判被告坐牢4年就好,并强调新加坡政府曾承诺被告不会被鞭。
根据新加坡法律,抢劫罪名带有至少6下的强制性鞭刑。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5年及6下鞭刑,刑期从3月17日他在本地被还押当天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