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游说支持首相换免控 赛沙迪坚持无罪
(新山5日讯)继上个月在吉隆坡地庭面控,青年及体育部前部长兼麻坡区国会议员赛沙迪今日在新山地庭再度面对两项洗黑钱控状,他皆不认罪;赛沙迪在离庭后向媒体揭露,他被提控前曾被游说重新支持国盟及首相丹斯里慕尤丁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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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点名,指出面向其进行游说的土团党领袖为土团党青年团团长兼现任青年及体育部副部长旺阿末费沙。
他今日上午在法庭外受访指出,若他涉嫌在贪污舞弊案件,那么为何土团党还要邀请他重回该党?
“这就好比一家公司的总裁涉嫌失信后案件后,相关公司仍保留对方的职位一样荒谬。而在这起政治迫害中及要挟中,我不会退让,因为我相信我坚守着事实,直至最后会真相大白,我也会继续向对方做出斗争。”
他也挑战媒体,能够向旺阿末费沙求证是否曾向他进行游说,若对方否认,则他将会有进一步的动作或文告照示民众。
赛沙迪指出,针对当局对他做出4项控状,都是指他涉嫌失信政党钱财,甚至追溯至第14届大选前,而他多次解释没有失信或涉及洗黑钱,但是当局仍选择对其提控。
“所有的控状都无关我担任青年及体育部长时期的钱财,在我担任部长期间,部门拥有20亿令吉资金,而当中没有分毫是进入我口袋。”
赛沙迪在新山反贪污法庭面对两项提控,根据控状,赛沙迪分别于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在新山柏伶花园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分行,各别把5万令吉转移至土著信托基金的账户。
因涉及不当转移资金,而牴触2001年反洗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若罪成每项控状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罚款非法资金的至少5倍金额,或罚款500万令吉,视何者较高。
赛沙迪面对两项控状皆否认有罪。
4案件吉隆坡法院过堂
赛沙迪曾于上月22日,在吉隆坡地庭面对两项刑事法典第405条文(失信)及第403条文(不诚实盗用财物或失信)的控状,他并不认罪,获准以33万令吉保释。
周四在新山法庭再次面对另两项控状不认罪后,主控官旺沙鲁丁副检察司指出,控方曾通知吉隆坡地庭,赛沙迪将在新山面对额外的控状,并申请将新山的罪控转到吉隆坡地庭,合计4宗罪控一并审理,因此赛沙迪面对的4条控状将于9月10日在吉隆坡法院一并过堂。
赛沙迪代表律师兼行动党蒲种区国会议员也指出,本次赛沙迪不认罪后,法庭没有向赛沙迪追加保释金额,而上次在吉隆坡法庭要求的33万保释金也已完成缴付。
案件的另两名主控官为阿克兰副检察司及阿里夫副检察司,法官则为拿督阿末卡马。
周四的新山法庭外,除了赛沙迪父母及姐姐到场为其声援外,也有少数来自马来西亚民主联合阵线(MUDA)的支持者为赛沙迪打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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