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在路肩或住宅区 115重型车阻交通中罚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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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泊在路肩或住宅区 115重型车阻交通中罚

    随意泊在路肩的罗厘属于违法行为。

    (新山讯)115辆重型车辆因泊在路肩或住宅区导致交通阻碍,遭柔州陆路交通局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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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凡是将重型车辆停泊在路肩、住宅区路旁并阻碍视线和交通,属于违法行为,柔州陆路交通局于本月13日下午6时至凌晨12时,在新山县及哥打丁宜县展开“障碍行动”的取缔行动,共有115辆重型车辆,包括罗厘及巴士,遭当局取缔。

    陆路交通局执法组展开取缔重型车辆随意泊车的行为。

    柔州陆路交通局执法组负责人慕尼亚迪在面子书专页贴文时指出,该局将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APJ)和 1959 年陆路交通规则,取缔及调查违法车主。

    “如果在该上述令第48(1)条文下被定罪,罚款不少于1000令吉,而最高罚款额5000令吉,或最高一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一些重型车辆泊在住宅区,阻碍交通。

    他说,重型车辆车主需要瞭解陆路公共交通机构 (APAD) 制定的指导方针,其中车辆必须有规定的泊车位,不得将车辆泊在未经授权的区域。

    “货车、巴士等重型车辆随意在路肩和住宅区区内停放,在住宅区内引发纠纷、扰乱道路,阻碍视线,是许多公众普遍抱怨的问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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