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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新加坡建设管理灯塔 大马恐再失香蕉屿主权
(新山14日讯)法律专家认为,我国若允许新加坡继续建设和管理笨珍香蕉屿(Pulau Pisang)灯塔,恐怕将重演我国失去白礁岛主权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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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海事局于1914年建设和管理香蕉屿的灯塔。
玛拉工艺大学国际法律教授拉末莫哈末接受《马来西亚前锋报》访问指出,即使现在没有发生类似的情况,有关国家可能在未来提出索取香蕉屿主权。
他说,虽然马新两国签署协议,让新加坡管理灯塔,但有关做法犹如祝福对方统治岛屿。
他坦言,新加坡当年就是在白礁岛建设灯塔,随后以此理据,在2008年向国际法庭索取主权课题上获得胜利。
“虽然国际法庭指白礁岛属于柔佛王室拥有,但新加坡早已在岛上建设灯塔,显示该国在岛上的统治权,最终成为打赢官司的基础。”
他认为,香蕉屿就跟白礁岛情况一样,即使邻国目前尚未提出索讨主权,但不保证未来不会发生。
拉末莫哈末坦言,我国或许要忘记白礁岛主权争议,如今努力或许无法再带来任何实质成果,而政府更应重视管制现有岛屿,以免落入外国手中。
他说,政府应发展中礁岛,以显我国拥有岛上的统治权,同时专注南礁岛主权。
他建议,我国应成立一个联合其他国家的技术委员会,共同合作维护大自然和科学议题,以让各方受惠。
他说,若一直上诉至国际法庭,反而影响国与国之间外交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