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油3.9亿案 主谋吞1690万 面临30年刑期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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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偷油3.9亿案 主谋吞1690万 面临30年刑期

    (新加坡9日讯)蚬壳东方石油公司职员涉及本地历年来最大规模的炼油厂偷油案,主谋之一在11年间失信近1亿3000多万元(约3亿9000多万令吉)燃油,并利用私吞所得的563万余元(约1690万令吉)过上奢侈生活,控方求重判近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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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祖安迪(Juandi binPungot,45岁)案发时是蚬壳东方石油(Shell Eastern Petroleum)公司的“岸上装卸员”(shore loading officer),在毛广岛的炼油厂工作。他面对85项包括共谋失信、转移赃款以及抵触防止贪污法令等控状。

    据案情显示,被告在2004年加入公司,而在2017年12月离开公司时,月入有5000元(约1万5000令吉)。

    控方要求法官判被告祖安迪坐牢近30年。(档案照)

    他在2007年与同事拉迪夫(Abdul Latif bin Ibrahim)共谋失信公司的燃油,偷偷将燃油以低于市价卖给来自越南及希腊的油槽船。

    被告与拉迪夫还拉拢组员一同犯罪,大伙儿同流合污。直到2013年,被告与其他同谋发现犯罪所得分配不均,身为中间人的拉迪夫,将半数的款项挪入自己口袋。拉迪夫之后才将剩余的赃款与其他同谋分享。

    众人于是与拉迪夫拆伙,被告与其他同谋在2014年中自立门户,继续干案,直到公司发现不妥,警方介入调查后,被告于2018年1月7日被捕。

    调查揭露,被告在2007年至2018年间干案,所失信的燃油总价值1亿2773万9404元,自己从中赚取563万零398元的好处,过着奢侈的生活。

    控方在陈词时说到,被告拉拢组员一同犯罪,罪行犹如癌症根源,慢慢扩散。

    案件有组织性和跨国性成分,被告长时间干案,导致公司蒙受巨大损失,至今没有赔偿公司损失,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59个月。(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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