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珮珍:公路意外,谁的错?
要不是两年疫情,MCO延长再延长,不能随意跨州,晚间不可外出溜达 ,相信我国车祸率依然居高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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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统计,每当佳节,车祸最多,死亡率也高,过去两年,佳节没法自由回乡、出游,路上车辆少,意外自然也少。
MCO期间,晚上被禁足,爱飙摩哆、骑蚊型脚车的青少年,没法出来,他们的命保住了,也让驾驶人士减少随时随地会撞上他们的风险。
纵使再小心谨慎驾驶,都可能会遭遇意外,每逢佳节推展的道路安全运动,好像都没奏效。
道路灯光不足、安全措施欠缺、路面状况欠佳、没有足够告示牌、驾驶者态度,都是造成车祸的原因。
就以居銮车祸黑区路段居銮峇株路为例,多年来,灯光不够、没有中央分界堤,多少人在此发生意外而受伤和丧命,近年该路情况稍有改善,如一些地方加了灯光、加了安全措施,但是它依然是黑区。
若安全措施充足、灯光和告示牌够,意外的几率也会相应减少,当然公路使用者的态度亦很重要,不把马路当做自己的,就能避免惨祸。
加亨区靠近园丘、垦殖区路段,不时有野象出现,就曾有人撞上野象而丧命,不熟悉此情况的人,根本不会有所防范,要是沿路设置告示牌,提醒是野象出没区,驾车人士就会小心和注意。
一名常来往加亨的友人说,要不是知道该地区常有野象,而有所注意和警惕,不久前就有可能会撞上在过马路的野象而出意外。
撞上野象而车毁人亡,可以告谁?告政府没保护好自然环境和森林,让野象没有栖身之所?还是只能自认倒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