腌制水果藏水沟内 印尼小贩遭人揭举报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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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腌制水果藏水沟内 印尼小贩遭人揭举报

    3名印尼籍非法街边小贩被逮捕。

    (新山19日讯)3名印尼籍非法街边小贩将醃製水果(buah jeruk)存放在宠物店后方沟渠,被民众发现通报人赃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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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名非法小贩皆为印尼籍男子,年龄介于26岁至40岁,他们被带返警局在移民局法令下受调查,而执法人员在现场搜获的400个醃製芒果和水蓊,则被新山市政局充公。

    柔佛州交通调查及执法组是接获网民在社交媒体投报,于今日中午12时15分左右,在新山乌达新镇地区展开“街边小贩联合特别取缔行动”(Ops Bersepadu Khas Penjaja Jalanan)。

    执法人员充公所有水果箱。

    该行动是由该组助理警监莫哈末再努丁率领一名警官、8名交警和4名新山市政局执法人员联合展开。

    柔佛州交通调查和执法组主任古马拉桑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接获的数据,儘管交警採取多次的取缔行动,仍有少数冥顽不灵小贩,在主要道路的红绿灯交界处兜售水果。

    他说,3名落网小贩是在交叉路口叫卖兜售,希望通过此举获取道路使用者的同情。

    非法街边小贩将水果箱摆放在店屋后的沟渠处。

    “讵料,这些醃製水果被藏在宠物店的后方沟渠处,白色储存箱装有50个水果罐、约有400粒醃製芒果和水蓊,这些水果已被新山市政局充公。”

    他说,这些外籍小贩都是戴面罩在街边兜售,以获取道路使用者的同情心。

    他斥责有关行为罔顾对个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容易发生车祸。

    非法街边小贩将醃製水果箱子放在店面后方的沟渠上。

    古马拉桑强调,在公路进行兜售是违反法律的行为,任何人在公路上售卖或购买物品,可在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A(1)及10A(2)条文(LN 166/59)下受到对付,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他提醒,地方政府条例也清楚阐明,违例者将被开出罚单及充公所有售卖物品。

    他也呼吁民众在同情他人时必须深思熟率,因为这将助长这非法兜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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