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称赛沙迪被施压 逼迫支持慕尤丁
(吉隆坡21日讯)民主联盟党主席兼麻坡国会议员赛沙迪的父母皆告知高庭,赛沙迪被施压,要对时任首相丹斯里慕尤丁表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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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沙迪被控4项涉及刑事失信、不诚实挪用资产,以及洗黑钱控罪的案件,今早在吉隆坡高庭开审,其父亲赛阿都拉曼在供称时,这么说。
“老实说,当时孩子对慕尤丁的支持是薄弱的,他显然会被迫害,因为他的政治理念和丹斯里(慕尤丁)不一致。
“我知道我的儿子很坚定和有很高的诚信,因此我劝告他继续前进,以及维持他坚定和诚实的立场。”
根据“Astro Awani”报导,辩方律师哥宾星询问证人,赛沙迪被调查是不是因为有着要逼迫赛沙迪支持慕尤丁,证人同意此说法。
另一方面,被告母亲莎丽法供称,反贪会官员劝她去劝告儿子,在2020年支持国盟政府。
“作为1名母亲,当官员告知我,若我劝告我的孩子和现有政府同在会比较好,这样我和丈夫就不会再受到调查,我的心揪了一下。
“我的孩子已经沦为政治的受害者。”
“赛沙迪告诉群组
这25万来自自主基金”
另1名控方证人反贪会调查官莫哈末道菲说,赛沙迪称他家保险箱失窃的25万令吉,是他和父母装修屋子的资金,是一个编造的故事。
他说,赛沙迪在一个WhatsApp群组内承认,这笔失窃的金钱实际上是来自一笔自主基金(discretionary fund)。
“一开始,赛沙迪告诉群组,这笔钱是属于一笔自主基金。随后,他建议发布一则媒体声明。
“他选择向警方报案,以及发布一则声明说,这笔钱属于他和他的父母。”
控方将靠各种证据
证明被告有罪
领导检控团的拿督旺沙哈鲁丁副检察司指出,控方将证明赛沙迪是恶意及不诚实地犯下所有罪行。
他周二在此案开审时,在高庭法官拿督阿兹哈面前宣读开场白时提及,控方将依靠直接证据、旁证及书面证据的结合,以证明被告有罪。
“根据1950年证据法令第6、7、8和9条文提供的证据,是不利于被告。
“我们也不会使用刑事法典第409A条文的推断来证明我们提控被告的案件。”
赛沙迪的代表律师是哥宾星、拿督安碧嘉、海占奥马及林伟捷。
控方入禀2修正
“欺骗”改为“不诚实”
旺沙哈鲁丁告知法庭,控方已入禀2项指控修正,即删除“欺骗”(curang)字眼,改为“不诚实”(tidak jujur)。
控方随后向赛沙迪宣读修正后的2项指控,惟他否认有罪。
第1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20年3月6日在吉隆坡中环联昌银行大厦的银行,与土团党青年团副财政拉菲克哈金串通,透过后者的权力进行失信,滥用这个基金内总额100万令吉的资金,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05条文。
第2项控状指出,被告于2018年4月8日至21日期间,在班登再也花园的马来亚银行,滥用土团青在马银行伊斯兰银行户头的12万令吉资产作为私人用途,促使拉菲克报销这笔数额,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03条文。
赛沙迪也面对2项洗黑钱控状,即分别于2018年6月16日及19日,在新山柏伶花园的马来亚伊斯兰银行分行,分别把5万令吉转移至土著信托基金的账户,因而牴触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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