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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称被骗投资亏345万 七旬妇告银行与前客户经理

    老妇申诉被诱骗投资损失积蓄。(档案示意图)

    (新加坡19日讯)七旬退休老妇称受骗,蒙受115万元(约345万令吉)投资损失,入禀法院,起诉银行和银行前客户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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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海峡时报》报道,起诉人是一名72岁的退休老妇陈萱珠,她上个月通过代表律师谢明达入禀高庭提交索赔状,起诉大华银行以及银行前客户经理林耀凯(36岁)。

    老妇称,她于2018年1月在一个饭局上认识林耀凯,对方向她介绍投资门路。老妇称,当时对林耀凯说,她公积金存款不多,银行户头里的储蓄是她的退休金,因此希望投资安全且稳当。

    老妇也说,林耀凯向她保证投资安全,也递了大华银行的名片给她,因此才放心把3笔共175万元(约525万令吉)交给对方投资。

    老妇透露,她原本可获每年5.1%和5.4%的利息,不过林耀凯之后失联,她的儿子去年12月与银行联系,隔月与银行法律部门会面,才被告知说投资与银行无关。老妇交给林耀凯的钱,是作为给在属维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注册公司Broadwell的无抵押贷款(Unsecured Loan)。

    另外,老妇也称,银行法律部门执行董事告诉她,银行几个客户也是受害者,银行已经解雇林耀凯。

    遭起诉的前客户经理指老妇是有经验的投资者,知道所签署的投资项目合约不是银行产品。

    林耀凯否认对老妇需负上任何应尽的责任(duty of care)。他表示,老妇在澳大利亚拥有并经营酒店,是个经验的投资者。

    林耀凯否认以银行职员的身份介绍自己,也否认向老妇说她所签下的借贷合约是受银行认可的。

    根据大华银行的答辩书,大华银行驳斥老妇说法,指她签订的的合约没有银行商标,合约内容也没有提及银行名字,老妇不能单凭林耀凯给她银行名片,就认定林耀凯是以银行职员身份推销产品。

    另外,大华银行也否认曾对老妇说案件涉及其他受害者,林耀凯没有被解雇,而是去年2月11日辞职。(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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