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七旬駝背阿伯必須付款給“李光耀”,新加坡1名阿婆,涉嫌在14年內一騙再騙,騙阿伯交出5萬3000多元(約16萬4300令吉)公積金存款,之後再每月拿走他至少500元(約1550令吉)薪水,先後騙得超過20萬元(約62萬令吉)。
這名無良阿婆是67歲的陳慧娥,今早被控169項欺騙罪。
《聯合晚報》2015年曾報道,72歲駝背老漢陳宣江(陳伯),誤信任兩名阿婆指他“欠政府錢,不還會有麻煩”的謊言,為“還債”辛苦打兩份工,每月將辛苦賺來的血汗錢交給兩人去“還債”。他的外甥女知道真相後,憤然報警。
陳伯為了“還債”累壞身體,一年內跌倒3次,其中一次背部骨折,導致他駝背。
綜合控狀,被告被指從1999年6月到2013年12月的14年裡,謊稱陳伯需要付款給“李光耀”,陳伯信以為真,“乖乖”交出款項給一名叫巫淑香的女子。
第一項控狀顯示,陳伯遭被告誤導,相信自己需要付款給“李光耀”,因而從公積金儲蓄戶頭裡取出一筆5萬3161元的存款。
其餘的168項控狀都指被告欺騙陳伯,讓他每月把不少過500元的現款交給巫淑香。從2000年1月份至2013年12月,陳伯一直按月交錢,從不間斷。(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