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淡濱尼女惡鄰兩個月來騷擾鄰居,往對方門口丟生豬肉,把女性內褲掛在竹竿在鄰居窗口晃動,今早被判24個月強制性治療。
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4月至6月,地點位於淡濱尼21街第247座組屋。
被告是63歲的李吉林(無業),受害的是一名61歲的女鄰居瑪莉亞,住在被告樓上。
根據案情,女鄰居在去年6月18日晚上開門時看見家門口有一片生豬肉,氣得立刻叫女兒去檢查電眼,竟發現被告所為。
花招百出的被告,還曾把女性內褲掛在竹竿上,往上延伸至樓上瑪莉亞的單位窗外“晃動”。
根據控狀,被告也曾手拿一個豬形玩偶,在另一名女鄰居面前擺動,還用馬來語喊叫“豬”等侮辱性字眼。
早前已認罪的被告,今早在女兒的陪同下上庭,身穿藍色格子上衣的她一臉愧疚,和之前凶神惡煞的模樣判若兩人。
她面對3項包括蓄意傷害他人宗教或種族情感、以恐嚇及侮辱性字眼或行為騷擾他人等罪狀,控方以其中兩項提控。
代表律師替被告求情時說,被告的病情可被治療,希望法官讓她接受強制性治療。
法官最終判她24個月的強制性治療。(人名譯音)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