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青年因雞奸一名男童和對另一名男童做出猥褻行為,被判監禁10年及鞭笞4鞭。
被告莫哈末阿茲茲菲道斯(25歲,來自哥打丁宜),今日在柔佛新山地庭面對兩項控狀。
首控狀指被告在今年6月中午12時左右,在古來沙令親善園住家,對一名12歲男童做出猥褻行為,牴觸刑事法典第377E(煽動兒童作出猥褻行為)條文,罪成將被判監禁15年,或者鞭刑。
次控狀指被告在今年6月11日晚上10時許,在靠近古來太子城的一家小販中心雞姦一名11歲男童,牴觸刑事法典377C(未經同意的違反自然性行為)條文,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高20年和鞭刑。
被告在聆聽控狀后認罪,蘇海拉副檢察司要求法官嚴懲,以儆效尤。
法官莫哈末卡立裁決被告首控狀被判監禁4年及鞭笞兩鞭,次控狀則監禁6年及鞭笞兩鞭,兩項懲罰分開執行,刑期從被捕日即9月22日開始計算。
法官莫哈末卡立之后也問被告,是否認識受害男童的家人,並要被告對此慚愧,向受害男童家人道歉。
被告沒委任代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