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訊)以千元鈔使詐!兩西亞男在繁忙時段,以千元鈔票到雜貨店買5元(16令吉50仙)飲料,趁找錢時“偷龍轉鳳”,店員結賬才驚覺損失500元(1650令吉),氣煞報警。
淡濱尼鄰里警崗近日通過面子書發文,內容提到當局接獲好幾起報案,指有人以千元鈔到商店購買小額物品,過後在找錢的過程中趁亂,刮走商家錢財。
記者步步追蹤,聯繫上其中一間位於大巴窯一帶的受害雜貨店。不願具名的男店員說,事件發生在上個月5日傍晚6時許,兩名自稱是西亞遊客的男子進入店內,拿了5瓶總值5元的飲料到櫃檯結賬。
“其中一名西亞男就拿出一張千元鈔票,說他身上已經沒有其他現金了,我就只好想辦法從收銀機找995元(3084令吉)給他。”
退錢時偷龍轉鳳
男店員說,當他把995元交給對方後,另一名西亞男子就說他找到零錢可以付款了,希望索回那1000元鈔票。
“我不假思索把1000元大鈔還給他們,然後他們也把一疊現金交出來。由於當時是我們的繁忙時段,後面還有四五名顧客,所以我也就不疑有它,把那疊現金直接放回收銀機。”
男店員表示,他們過後在結算當天收入時才發現跟系統金額有出入,少了約500元,於是便調出當天的電眼畫面查看。
“另一名職員發現收銀機沒有千元鈔,我就向他敘述當時的情況。過後,我們推斷對方相信在退回我所找的錢時偷龍轉鳳,把其中一部分抽出來。之後我們就到警局報案。”
男店員說,現在職員們碰到用大鈔購物的人都會特別小心,一定會仔細點算。
“此外,經過這起事件後,我們也不敢再收千元大鈔了。如果有人拿千元鈔來買東西,我們會請對方想辦法換成小鈔後再來。”
男店員也表示,很慶幸老闆通情達理,並沒有要他賠償損失。
警方提醒公眾如何預防:
1.碰到使用大鈔購買小額物品時應多加留意。
2.若碰到顧客要換錢,應先仔細點算對方的金額後才換。
3.在店內裝置電眼,並確保鏡頭也對準收銀櫃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