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26日訊)婦女申訴,帶14個月大男嬰到診所看病,被錯誤指示每次服下10毫升咳嗽藥水,導致男嬰昏睡不醒,決定向醫藥理事會投訴。
這起事件發生在本月22日,涉事的是勿洛北3街一帶的診所。
李女士(33歲,自僱人士)告訴記者,她原定昨天要帶孩子到澳洲旅行,但3個孩子都有感冒症狀,于是決定先讓醫生檢查,再決定是否如期出國。
“我平時信任的兒科醫生不在,于是選擇到這家已經開了20多年,病人非常多的名診所。醫生當時就說孩子們情況仍可出國,開了咳嗽感冒藥,讓我14個月大的孩子服用。”
李女士過後到櫃檯拿藥,診所助理就說咳嗽藥水一天服用三次,每次10毫升,瓶上指示也是如此。
“我當時覺得奇怪,小孩怎麼能服用10毫升?再三詢問後,對方仍然堅持沒錯。”
豈料,李女士當晚按指示餵藥,孩子竟神情呆滯,變得很不尋常,因此她致電相熟的醫生求助,最後決定送院檢查。
“孩子一直昏睡,花了15分鐘叫醒他。醫生過後診斷體內咳嗽藥水過量。醫生還說,若服用3次,小命可能不保。”
李女士非常氣憤,已決定向醫藥理事會投訴該診所。“我決定公開此事,希望提醒公眾小心。”

旅行取消 索償不果
旅行計劃泡湯,李女士向診所索償不果。
李女士隔天到診所興師問罪長達三個多小時,還要求對方登報道歉。
“對方一度說不能登診所和醫生名字,我覺得沒意義,因此作罷。過後,我說孩子必須花好幾天,才能將咳嗽藥水排出,旅行也因此取消,損失近3萬元(約9.3萬令吉),他說可以賠償,但最後又改口說公司不讓,叫我去醫藥理事會投訴處理。”
李女士稱,診所的態度相當不負責任,醫生也對孩子不聞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