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鄧珮珍
(居鑾3日訊)位于居鑾特別發展區(RKK)的酒商和有售酒的中藥店不獲更新2018年售酒執照(酒牌),受影響商家和民眾皆認為此措施不合理,也對商家不公道。
他們認為凍結新申請合理,但是原有的就應保留,尤其受影響的都是老字號,或是經營多年的中藥店,沒酒牌如何營業?
受訪民眾認為特別發展區和古跡保留與賣酒有何關係?禁酒是不需要也不合理。
一名受影響業者說,他們經營了數十年,主要售賣中藥酒、洋酒,而酒牌也限制只能售酒,並不可馬上在店裡喝。
業者說,不給酒牌讓他們措手不及,現在只能等待,希望政府放寬,讓老字號可繼續售酒。
冀把存貨賣完
有業者說,如果真的不允許在這數條街道售酒,至少要給個緩沖期,如半年至一年,讓他們把存貨售完,或是安排退貨,又或者遷到其他地區營業。
“現在說不批就批,還有不少貨源,拿不到酒牌就不能賣,要怎樣?”
一名業者說,如果拿不到酒牌,只好把酒收到貨倉,然后退貨,酒類的銷售佔了其店營業額的20%至25%,沒得賣酒,生意肯定少。
民眾亦認為原本就有售酒執照的商店,應該照舊發給,新的申請不批准,就情有可原。
根據規劃,拿督張秀科街、東姑馬哥打依斯邁路、火車頭街、依斯邁街、南峇街、毛申律、蘇丹街等都規劃在特別發展區內。
市議會把這些街道的舊建築物列為古跡保留,並進行提升及美化工作,以把居鑾打造為健康、安全及衛生的城市。
酒商公會:盼議員助爭取
居鑾酒商公會會長蕭福良受詢時說,公會有嘗試協助業者處理酒牌問題,但是不成功,目前只能寄望馬華的市議員協助爭取。
他說,原本靠近勿剎路交通圈南峇街路段有2家中藥店也不獲酒牌,后來因為該處並不在特別發展區內,已獲得酒牌。
他指出,目前是特別發展區、文化街的業者不獲更新酒牌,未來擔心範圍會擴大,就影響生計了。
蕭氏說,馬六甲作為聯合國文教科組織宣佈的歷史文化遺產,也讓舊有酒商繼續在原來的地方經營,真正體現保留和保存歷史文化古跡的基本條件。
他希望地方政付應採納馬六甲的方式和模式來規劃居鑾文化古早街道,以符合居鑾作為一個享有世界級的模範文化古跡的城鎮。
陳信萊:不贊成措施
居鑾市議員馬華黨鞭陳信萊說,他和馬華居鑾區會主席顏炳壽都不認同也不贊成取消特別發展區內酒商的酒牌措施。
他說,他們已向居鑾縣長和居鑾市議會主席反映,但是至今都未有正面回應,他們會繼續跟進。
他說,政府要把特別發展區打造為一個健康、安全和衛生的地區,但是他認為售酒不會帶來大影響。
他披露,其實早在政府發佈特別發展區計劃時,有注明該區內不能售酒和禁煙,但是很多人,包括他本身都沒有留意到這一點。
有人提出拿督甲丹阿末街在拿督張秀科街的隔鄰,為何不受限制?陳信萊說,該處的建築物都是屬于新建,而且沒有列入特別發展區內,因此商家可獲更新酒牌。
沒必要這麼做
謝漢強(商人,61歲)
賣酒和特別發展區似乎沒沖突,我認為沒必要不發酒牌,畢竟他們只是做銷售,而且大多數是賣中藥酒、洋酒等,客人都是買了就回家。
如果不批准在這區開酒廊之類的,怕有人喝醉鬧事,就可以接受,但不讓老字號酒商繼續售酒,我就認為沒必要這么做。
做法不太公道
王先生(小販,62歲)
我覺得不發酒牌不太公道,有不少酒商和中藥店都做了數十年,所賣的酒有是中藥酒,是補身的,消費人不可能買了后當場飲用,也不會發喝醉鬧事。
地方政府不應限制在特別發展區裡賣酒,該給商家自由度。
對計劃沒影響
劉小姐(文員,30歲)
我在這帶工作,因此就會光顧這一區的中藥店,買些補酒給父母喝,新年時也會買來送長輩,非常方便。
我覺得不讓這些中藥店繼續賣酒就不太合理的,人家是做生意,何必為難?我認為賣酒對特別發展區的計劃沒有影響,不應該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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