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8日訊)民主行動黨士乃區州議員黃書琪就洩露反貪污委員會調查報告,今午在其代表律師民主行動黨署理主席哥賓星陪同下,到柔州警察總部錄口供40分鐘。
哥賓星在現場召開記者會指出,警方是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12條文,傳召黃書琪作為上述案件的證人,到警局錄口供。
他說,黃書琪只是履行一個州議員的職責,在州議會上,針對不清楚的的課題提出質疑,並未直接指責柔佛州務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丁犯罪。
他說,州議員在州議會上討論事項是受到保護,不希望這件事情成為先例,即在州議會上談論某事項,就會被傳召到警局問話。
“雖然莫哈末卡立諾丁已否認涉案,但當局不應停止調查此事。”哥賓星強調,他身為行動黨法律局主任,他將致函反貪污委員會和警察總長,跟進這起事件的調查進展。
另外,黃書琪也要求馬來西亞通訊和多媒體委員會,立即對莫哈末卡立諾丁展開調查。
出席者包括民主行動黨北干那那區州議員楊敦祥、永平區州議員周碧珠、士都蘭區州議員曾笳恩及柔佛再也區州議員廖彩彤。
上個月27日,黃書琪在柔州議會上援引一個網絡資料,提及莫哈末卡立諾丁被指控收取發展商1200萬令吉,以把土著單位轉為非土著單位的言論,結果遭柔州議長丹斯里莫哈末阿茲逐出議會。
警方也援引刑事法典第203a條文和通訊及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調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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