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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獅城瑞記雞飯後代爭洋房 爛賭老三敗訴

    (新加坡11日訊)著名瑞記雞飯後代爭1630萬元(約4890萬令吉)洋房案,被指爛賭欠債的三兒子聲稱當年擔心被追債,所以暫把四分之一洋房權益轉給兄弟保管,如今要討回自己應得資產,但法官認為他理據不足,判他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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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五六十年代海南雞飯業的佼佼者“瑞記”創辦人莫履瑞在1977年過世,留下一棟位於丹戎加東白蘭森路的洋房,他在過世前把洋房平分給其中4個兒子。

    “瑞記”雞飯創辦人莫履瑞過世後,留下位於丹戎加東路一帶白蘭森路的洋房。(檔案照)
    “瑞記”雞飯創辦人莫履瑞過世後,留下位於丹戎加東路一帶白蘭森路的洋房。(檔案照)

    洋房佔地達1萬3844平方尺,在2015年以1630萬元售出,創下那年拍賣行各類房地產的最高成交價。

    老三莫泰錩同年入稟高庭起訴兩名兄弟,向老二莫泰桐與老四莫泰川追討四分之一的洋房權益,等於407萬5000元(約1222萬令吉)。案件去年4月在高庭開審,高庭法官艾迪阿都拉今早發表裁決。

    起訴人是瑞記海南雞飯創辦人三兒子莫泰錩。(檔案照)
    起訴人是瑞記海南雞飯創辦人三兒子莫泰錩。(檔案照)

    根據訴方,老三在1985年陷入經濟困境,他也在1988年宣告破產,並在1996年脫離窮籍。

    老三聲稱,老二與老四隻是代他保管洋房股權,他當年因擔心自己債務狀況連累家族,所以在母親與大哥的建議下,轉讓名下四分之一的洋房股權給老二和老四。母親與大哥已不在人世。

    訴方立場是在轉讓協議下,老二與老四隻是代老三保管洋房權益,這份股權還是屬於他的,他應分得407萬5000元。

    但法官認為,訴方無法充分證明起訴人當初是把洋房股權暫時交給兩名兄弟保管,判他敗訴,無法拿回洋房權益。

    今早出庭聞判的老三拒絕接受媒體訪問,代表律師奈爾(Rajiv Nair),會和當事人商討是否要針對裁決結果上訴。(部分人名譯音)

    彌陀路51號和53號目前是名為“Fm Building”的商業大樓。這裡就是瑞記雞飯當年的發源地。(梁麒麟攝)
    彌陀路51號和53號目前是名為“Fm Building”的商業大樓。這裡就是瑞記雞飯當年的發源地。(梁麒麟攝)

    以“瑞記”名義借錢 母為兒還債

    老三被指多年好賭成性,四處還以“瑞記”名義借錢,導致大耳窿到雞飯攤貼“大字報”追債,迫使母親出錢代還債,以避免老三敗壞“瑞記”名聲。

    瑞記雞飯1949年到1997年在密駝路經營,聞名一時。

    辯方揭露,老三在1980年代陷入經濟困境,1985年前後,時常會有大耳窿出現在瑞記雞飯攤,張貼追債的大字報,搞得顧客與供應商都知道此事。

    家人才得知老三用“瑞記”名義到處借錢,辯方稱,為避免家族生意的名聲受損,母親於是妥協,拿出錢交給孩子幫老三還債。

    辯方也稱,老三沒有因此回頭是岸,而是繼續爛賭,一次又一次靠母親與家人幫忙還債。

    辯方的說法是老三最終走投無路,在1985年4月向家人建議,以20萬元(約60萬令吉)把手中的洋房權益,轉給其他兄弟。母親已在2015年4月病逝。

    1940年代在密駝路開業的瑞記海南雞飯,在本地馳名一時,生意火紅。(檔案照)
    1940年代在密駝路開業的瑞記海南雞飯,在本地馳名一時,生意火紅。(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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