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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出世沒身分證 男子跌斷腳愁醫藥費

(新山20日訊)六旬華裔男子在國內出生卻無法獲得,一直持探訪居留證,日前他跌斷左腳到政府醫院治療,因無法出示我國公民身分文件,必須償還2800令吉醫藥費。

他始知的重要性,希望能獲得公民身分,享有公民醫藥福利。

62歲的華裔男子史業雙昨日通過人民進步黨埔萊區部副主席葉一德召開記者會,希望能獲得大馬公民身分。

史業雙說,他于1956年在霹靂州瓜拉江沙出生,家中有7個兄弟姐妹,1964年與家人一起到新加坡居住。

他透露,他當時持有紅登記,直至1974年,18歲那年回來國內申請更換藍登記時,不被當局批准。


“當局把我原本的紅登記取走,我就沒有明了,只有一張證明我在馬來西亞出生的報生紙。”

下月見副首相

直到去年10月27日,他嘗試拉扯狗繩,阻止兩隻狗打架,反被拖曳跌倒在地,摔斷左腿,傷及脊椎。他被送入新山中央醫院接受治療,卻因無法出示大馬公民身分文件,院方要求償還2800令吉醫藥費。

“我因擔憂醫藥費問題,遲遲未動手術,也沒有按時複診,目前接受朋友協助,住在新山一帶。”

葉一德說,下個月他到布城會見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時,會進一步為史業雙爭取,同時也會協助史業雙獲得治療,使他的腳傷早日痊癒。

史業雙(右)透過葉一德召開記者會,其左手拿著合法居留的證件,右手拿著報生紙副本,希望在有生之年獲得身分證。

兄弟姐妹皆獲

史業雙說,7個兄弟姐妹當中,只有他的申請出現問題。

他說,這幾十年來都住在本地生活,偶爾做一些散工和小生意,以圖三餐溫飽。

他坦言,這些年並未嘗試向有關部門上訴爭取,反而單純地認為國家會自動發放給他。

“這幾年我都是持一年期限的探訪准證合法在本地居住,必須每年更新,無法到新加坡探訪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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