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機前起貪念 “阿金”私吞60萬金飾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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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機前起貪念 “阿金”私吞60萬金飾

    被告哈吉利。(《海峽時報》)
    被告哈吉利。(《海峽時報》)

    (新加坡12日訊)送貨變私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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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上戴金手鐲,腰間繫著粗大金項鏈,口袋裡還藏著7條金項鏈,小販助手與同夥答應如此“大搖大擺”,分別帶著一身超過20萬元(約60萬令吉)的金飾飛印度轉交買家以賺取酬勞,卻在登機前改變主意,直接從機場“改道回府”私吞金飾。

    《聯合晚報》報導,這起罕見的金飾失信案于去年7月3日發生。

    被告哈吉利(33歲,小販助手)面對一項與人合謀失信總值21萬8400元的黃金首飾的罪狀,以及一項與他人合謀協助轉賣有理由相信是偷來的14條金項鏈的罪狀;控方以失信罪加以提控,他今早認罪後被判坐牢18個月。

    本案受害人是一名來自印度的43歲金飾批發商。被告同夥是他的表親阿吉之(33歲,兼職送貨司機),他們私吞金飾後,又找來另一個私召車司機司迪克(43歲)幫忙賣掉金飾。

    批發商在新加坡以21萬8400元收購了重達4公斤的4條金條,熔化後做成兩個金手鐲、兩條粗大金項鏈和14條較小的金項鏈。之後,批發商同意以21萬8800元將這批金飾賣給印度一個買家,但需要找人幫忙帶去印度。

    批發商于找了送貨中介幫忙,中介找上被告,酬勞是現金600元(約1800令吉)和免費機票及住宿。

    被告還拉了表親作伴。一切安排妥當後,他們于去年7月3日晚抵達樟宜機場,準備搭機前往孟買。

    登機前,批發商在中介面前把所有金飾交給被告和他的表親。

    不過,在候機室裡,兩人突然改變主意,並協議不如私吞金飾賣了平分。他們向朋友借了1750元(約5250令吉)還稅後,直接帶著金飾回到表親住家;還關掉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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