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8年未獲地契賠償 瓜拉嗎哂原住民 不滿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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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8年未獲地契賠償 瓜拉嗎哂原住民 不滿

    哈山卡林(前排中)檢查瓜拉嗎哂原住民準備的資料,並承諾全力協助原住民。前排左起為廖明光、克拉、卡立及陳寶來。

    (新山21日訊)等了8年等不到地契及應有賠償,逾25名瓜拉嗎哂原住民為保護權益,今日在公正黨柔州主席兼巴西古當區候任國會議員哈山卡林陪同下到土地局,就土地賠償事宜斡旋協商。

    由于新山縣土地局局長阿茲曼仍在休假,因此並無會面成功。

    哈山卡林事后召開記者會時承諾,新政府將會全力幫助瓜拉嗎哂的原住民,讓他們盡快有一個屬于自己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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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會面不成功

    他指出,不解為何這起案件在2010年上訴成功后,土地局或有關單位一直以來沒有進行賠償、土地轉換名字等事宜,使居民都住在沒有契約的土地上。

    他坦言,今日和新山縣土地局副局長莫哈末依茲萬會面后,對方給予正面回應,因此他近期內會進一步拜會該局局長,商討處理土地擁有權及賠款事宜,並預計在兩星期內取得進展。

    另外,公正黨全國婦女組副主席兼這起事件的代表律師陳寶來指出,瓜拉嗎哂有340人居住,大部分家庭都靠繁殖淡菜為生。

    她說,這些原住民只希望有一個安穩居住環境。

    她希望這件事情大事化小,無需再度鬧上法庭。

    此外,起訴人卡立說,土地並非自己所有,因此原住民都住得不安心。

    出席者包括事件起訴人克拉及牧師廖明光。


    因發展原由 被迫搬遷

    廖明光闡述過去歷史指出,因發展原由,51名原本居住新山士都蘭區免稅中心一帶的實里達原住民(Orang Seletar),在1993年時,被迫搬遷至瓜拉嗎哂居住。

    他說,這些原住民于2005年在瓜拉馬哂建造教堂,不料同年就被政府拆除,原因是建的地段屬于政府地。

    “51名原住民于2008年將此事入稟法庭,當時的答辯人包括柔州土地局、新山市政局及原住民事務局。”

    他說,新山高庭于2010年9月宣判原住民上訴成功,而答辯人必須賠償居民一所教堂、進行土地割名及原有土地賠償金,但不料8年過去,手續仍遲遲沒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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