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槽船非法售柴油 贸消局破全柔最大宗案件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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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油槽船非法售柴油 贸消局破全柔最大宗案件

    凯鲁安华:柔州贸消局起获4万公升、市值达8万4000令吉的柴油。

    (古来16日讯)柔州贸消局侦破今年州内最大宗的油槽船非法贩售柴油案,起获4万公升市值达8万4000令吉的柴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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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这艘油槽船为我国注册船只,它将每公升市值2令吉18仙的柴油,以2令吉40仙至50仙,售给停靠港口一带的商船谋利。

    大马海事局南区于本月3日拦截油槽船,和逮捕5名印尼籍船员,并于本月10日中午12时30分,将油槽船交给给柔州贸消局,以针对非法售卖柴油案进行调查,当天由执法员阿兹敏为首的6人小组,接手此案。

    在我国注册的油槽船,涉嫌在丹绒柏勒峇斯港口,售卖柴油给商船。
    阿里斯展示落网油槽船照片。

    柔州贸消局主任凯鲁安华今早在记者会说,该油槽船涉嫌在振林山海域的丹绒柏勒峇斯港口,非法售卖柴油给商船。

    他说,该油槽船向港口的货柜船,提供柴油贩卖服务,只要货柜船同意买柴油,两艘船就会靠拢,进行柴油输送。

    凯鲁安华指出,初步调查,该油槽船并没有合法的贩售柴油执照(Lesen Bunkering)。

    “该油槽船因拥有大量受政府控制价格的柴油,怀疑该船已违法,将援引1961年供应控制法令21条文调查,一旦提控,可与1974年统制品法令3(1)(未持执照经商)条文同读。”

    首次犯案者(个人)可面对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重犯者可面对罚款3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涉及公司首次面控可面对罚款200万令吉,第二次犯案则可面对罚款500万令吉。

    记者会出席者包括柔州贸消局执法组主任阿斯鲁、价格控制组主任万阿斯鲁和执法员万努法兹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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