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29日訊)經過3年審訊及調查,43歲印裔男子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絞刑。
被告今早被警方押上新山高庭時,表現異常冷靜,也未閃避媒體鏡頭。
控狀指被告拉馬斯于2015年3月9日,偕同數名已被釋放者在下午4時至5時許,在古來泗隆區甘榜馬來友油棕園,殺死事時36歲的莫哈末哈利斯,牴觸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可與34條文(同謀)同讀,一旦罪成,唯一刑罰是死刑。
主控官諾法茲琳在庭上指出,被告無法出示不在場證據,也沒有證據證明清白,因此要求法官依法判決。
高庭法官末阿都拉在庭上重新念出被告控狀內容后,裁決被告謀殺罪成死刑。
被告的家人並未出席聽審。
根據新聞背景,死者莫哈末哈利斯生前是羅厘運輸業者,警方調查相信,死者疑捲入毒品糾紛慘遭殺害,臥屍油棕園。
警方于2015年3月9日傍晚6時許,接獲死者家屬投案,隔天(10日)上午11時45分,在位於泗隆的甘榜馬來友油棕園,發現死者遺體。
發現屍體的油棕園工人指出,死者被包裹在帳篷布內,且身體及手臂有多處刀傷,現場則有打鬥過的痕跡。
报导:黄慧琪
摄影:张来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