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亚洲新闻台》报道,49岁被告Png Kok Tai就吸毒、偷钱和行为不检等多项控状认罪。
案情显示,去年12月16日傍晚6点20分,41岁女私召车司机在裕廊西65街接被告上车,把他载到女皇镇的美玲街。被告叫女司机等他一下,之后又上车叫女司机把他载回裕廊,但在回程时,被告坐在车子的前座。
当私召车经过泛岛快速公路时,被告跟女司机说要买榴梿给她吃,女司机马上拒绝。 被告甚至要女司机跟他到酒店开房,还说会付她钱,女司机再次拒绝。
之后被告以手背摸女司机的胸部、大腿和靠近她的私处。女司机要求他停手,但被告仍继续非礼她。被告下车后,女司机立刻报警。
被告的辩护律师求情时表示,被告因吸毒被截肢,安装了一只义腿,要求不要鞭刑。
被告将接受医生的评估,若医生认为他不适合接受鞭刑,法官将审查案件。
文/《8頻道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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