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7日訊)柔置地集團主席兼創辦人拿督陳英文被控賄賂聯邦直轄區部前部長拿督斯裏東姑安南一案,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過堂,主控官向法官申請移交高庭處理。
主控官萊拉瓦蒂阿裏副檢察司對媒體透露,東姑安南被控索賄一案已於上週五(14日)向地庭申請移交高庭處理,由於兩起桉件有所關聯,所以要求一併將陳英文涉及的案件交由高庭處理。
“日後不排除會再向高庭申請聯合審訊,但一切決定還要等待上司的吩咐。”
法官擇定此案於明年1月7日再次過堂。
東姑安南與陳英文在一宗土地買賣桉中,被控收賄和行賄100萬令吉,分別牴觸2009年反貪汙法令第16(a)(A)條文(694法令)和第16(b)(A)條文(694法令)。兩者皆可在相同法令第24(1)條文下受罰,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超過20年或罰款不少於彙款金5倍金額,或1萬令吉,視何者為高。
柔置地集事後發文告澄清,以上案件與吉隆坡市政局(DBKL)可疑土地交易桉毫無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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