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百般恐吓搞破坏 爸爸骚扰儿子讨钱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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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指百般恐吓搞破坏 爸爸骚扰儿子讨钱

    谢国维(左起)陪同事主向警方报案,促请警方严正看待此案。

    (昔加末21日讯)欠下百万令吉债务的父亲,竟不断恐吓和骚扰儿子一家人持续讨钱,甚至还捏造故事对外抹黑与中伤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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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主弟弟疑受父亲指使,一直以不同的手机号码,拨电与传送讯息给事主、驾车撞损家门、泼汽油、用工具试图破门入屋,破坏事主住家的闭路电视等财物,导致事主一家的生活严重受影响。

    事主苏先生日前只好求助公正党拉美士县议员党鞭谢国维,后者表明此事虽是家事,却已涉及刑事成分,呼吁内政部与警队高层严正看待此案。

    谢国维今日发文告说,事主指包括公司与大耳窿欠款,已替父亲承担逾百万令吉的债务,然而父亲却不断恐吓与骚扰,继续向事主索款。

    “就算双方已通过律师签署和解协议,也已登报与父亲脱离关係,对方却仍持续恐吓及骚扰他及妻儿。”

    谢国维说,事主拥有毒品犯罪前科的弟弟,疑受父亲指使,加入恐吓及骚扰行列。

    他指出,事主已多次向警方报案,然而警员却声称案件属于家事,建议私下解决。

    他说,虽然警方曾逮捕事主的弟弟,但对方不久后获释,甚至胆敢返回现场,砸坏事主的闭路摄像器材。

    “為了自己与妻小的人身安全,苏先生与家人被迫有家归不得,暂宿他处。”

    谢国维也是执业律师,他说,就算涉及恐吓者与事主拥有家属关系,但若涉及刑事成分,警方应严格法办肇事者,并吁请有关人士即刻停止对事主及其家人,做出恐吓、骚扰与犯罪行為。

    他说,在刑事法典506条文下,若刑事恐吓他人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在451条文下,破门入屋也属重罪,罪成者可被判最高7年监禁与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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