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阿叔称有阴阳眼、会看相,搭讪纠缠少女,摸手、索抱、还吸允少女的拇指。
被告是颜锡哲(65岁),面对1项侮辱女性尊严及3项非礼罪状,控方以3项提控,余项在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受害人案发时仅17岁,为保护受害人,法官谕令媒体不准报道任何泄露她身份的资料。
《新明日报》报导,案情显示,去年4月12日傍晚4时左右,少女从学校乘搭巴士回家。

被告上车后与她搭讪,称自己能看见鬼魂,还会看掌,随之帮她看掌。
少女随后换车时,被告也紧跟着,并以看掌为由,持续握着少女的手,跟她要电话号码,还问她是否愿意当他的干女儿。
被告一路尾随,还问隐私问题,令她羞愧及不舒服。
此外,被告之后邀请少女到附近咖啡店用餐,少女内心惊恐,但不敢拒绝,心想公共场所,被告不会轻举妄动。
被告在咖啡店把名片递给少女,邀她有空来找他,全程抚摸少女的手,也多次摸背部及耳朵。
同时,被告也问了几道私密问题,并把少女的右拇指放进嘴里吸允,少女不知所措,给了借口离开,被告还在抱了她。少女隔日报警处理。
最终法官判被告入狱7周。(人名译音)
死缠烂打跟踪
少女两度要摆脱阿叔,他却“死缠烂打”,还掀起衣服。
少女见被告跟踪自己,担心对方一路尾随到家,试图甩开被告,随即选择附近组屋的单位。她敲门后,骗被告自己忘了带锁匙,但无人应门,只好返回组屋底层。等升降机时,被告忽然掀起衣服,令少女感到恐惧。
控方指被告看准少女独自一人,利用她的脆弱,侵犯隐私。即便在公共场所,被告也不收敛,令少女担心安全受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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