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盛港5日讯)因非法屠宰猪只,华裔业主被判罚款5000令吉,若无法尝还罚款,须以3个月监禁代替。
被告为58岁男子林福才(译音)住在丰盛港,昨日在丰盛港推事庭面控。
控状指出,柔州兽医局在今年7月10日凌晨4时25分左右,在位于三板头路边一间没有门牌的非法屠宰场,发现96公斤被宰杀的猪隻。
控状指被告在没有未经批准的屠宰场屠宰猪隻,牴触1953年动物法令第5(3)条文(与2013年修改的动物法令同读),可被判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
根据具体案情显示,当局是在检查时发现被宰杀的猪只,没有任何的来源标籤,被告也没有获得兽医局的任何许可及执照。
当局因此没收了业主96公斤的猪肉,以及两把刀作进一步检验。
此案主控官为柔州兽医局的莫哈末法依兹,查案官为法依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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