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9日讯)清洁工早前将两副棺材弃在加冷河,引起公众恐慌,国家环境局随后着手调查,如今确认涉案者已在公共卫生条例下被判罚款2200新元(约6600令吉)。
国家环境局今年5月8日约中午12点接获通报,指有两副棺木漂浮在靠近文庆路上段(Upper Boon Keng Road)的加冷河上。当局在同一天下午1点半派清洁承包商的工作人员,把棺木从河中捞起,并着手调查这起事件。
国家环境局昨日告诉8视界新闻,调查显示,丢弃棺材的是清洁工Mr Rajasingam Ramasamy,他是在知情并故意的情况下,将棺材丢入加冷河。文告指出:“他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公众恐慌。”
国家环境局也表示,水道的用途是把雨水排到蓄水池或大海,因此呼吁公众和商家不要污染水道,包括不要乱把大件物品丢弃在水道里,协助保持水道清洁。
在公共卫生条例下,不当处理大件物品,初犯者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000新元(约1万5000令吉);再犯的最高刑罚是罚款最多1万新元(约3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个月,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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