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讯)莽汉和两友无缘无故狂殴一名正在和别人争吵的陌生男子,拳打脚踢还割断他左手指手筋,导致他终身残废,被判坐牢3年打鞭6下。
这起事件发生在2016年11月27日凌晨5时49分,地点是乌节商业中心(Orchard Plaza)四楼的一间泰国小吃店。
被告王义松(30岁)共面对三项控状,控方针对使用武器严重蓄意伤人的罪名提控,其余控状待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受害男子当时28岁,从事影像器材生意。
案情显示,被告和受害人并不相识,案发时受害人与一男子起了口角。在另一桌用餐的王义松却突然站起身,冲向受害人对他拳打脚踢直至受害人倒地,被告仍不罢休手握利器,继续袭击对方头颈及左手。
被告的两名友人洪达远(26岁)及陈家兴(26岁)也加入,一起围殴男子。事后,三名袭击者大喊私会党口号后,便扬长而去。
男子失去知觉,送院救治,医生发现他额头、下巴、脖子有撕裂伤,因为左手手臂的伤及神经线及肌肉,左手手指已永久性残废。
被告潜逃逾两年
本案的另两名被告洪达远(26岁)及陈家兴(26岁)目前有另一起官司缠身,他们被指今年7月2日早上6时25分左右,与另外5人在乌节豪杰大厦袭击31岁男子沙迪斯诺尔,后者颈项中刀送命。陈家兴逃过纠众谋杀罪名,改控与持有攻击性武器的同谋为伍。但洪达远仍面对纠众谋杀的罪名,若罪成,将可面对死刑。
事发后,被告潜逃了超过两年,在去年12月20日被警方逮捕归案。
控方要求判他坐牢3年打鞭6下时,但代表律师律师称罪不至此,遭到法官驳斥,法官指出这已是最低刑罚。下判后,法官令王义松赔偿男子2728元8角的医药费,或额外坐牢两周,律师代他表示没钱赔。(人名译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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