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19日讯)高庭法官批准一名被控支持“淡米尔之虎”恐怖组织活动的印裔男子案件,交由吉隆坡高庭审理。
来自布城的主控官莫哈末非达勿斯副检察司今早在地庭,向法官拉西达申请把案转交吉隆坡高庭审理。
拉西达之后援引刑事程序法典第177A(1)条文批准该申请。她说,届时高庭会发出通知案件审讯日期。
辩护律师马旦安南达然也再次为被告争取保释,法官说,任何保释申请需向高庭提出。
律师要求让被告与家属见面,获得拉西达批准。
被告S迪兰(38岁)今早被武吉阿曼警察总部反恐部队押送到地庭,其家属也出席聆听。

被告是被控于10月10日傍晚6时30分,在银旺路甘榜巴也浦来门牌10M建筑物被发现拥有与LTTE恐怖组织相关物品,抵触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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