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加末20日讯)昔加末一家棕榈纤维厂,因排污系统出现违规污水,遭环境局提控,工厂与公司董事各面对两项控状。
首个控状指出,柔州环境局今年1月3日派员,到昔加末第二工业区的兴绿生物质私人有限公司,检查排污系统。
当局抽取污水样本送往化验,结果报告显示污水含有的混杂固体含量为250毫克/升,超过允许的100毫克/升指标;氨氮指标为207毫克/升,超过允许的20毫克/升指标;其色度为4095真色色度值,超过规定的200真色色度值。
第二项控状指出,当局今年3月18日再派员到该厂检查污水,化验结果报告显示混杂固体含量(212毫克/升)、氨氮指标(238毫克/升)、其色度(4680真色色度值)皆超标,以及生化需氧量71毫克/升,超过规定的50毫克/升。
该厂与公司董事丹斯里吴明璋皆面对两项控状,触犯2009年环境素质(工业废料)条例11(1)(b)条文。
柔州环境局主控官祖海里指出,此案于10月20日在昔加末地庭提控,昨天是第二次过堂。
他披露,一旦被判罪成,将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他透露,吴明璋委託律师提出上诉,称自己并非工厂管理者。
“被告首次上诉已被驳回,之后在本月17日第二次提出上诉,目前等待控方的决定。”
地庭法官拉西达订于明年1月20日过堂,并于2月19日和20日审理此案。
辩护律师说,吴明璋须出席位于布城的会员大会,无法出席案件过堂,拉西达因此谕令吴明璋届时需呈函表示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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