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6日讯)男生为作弄女生,趁学校露营过夜时,用手机佯装偷拍女同学洗澡的画面,被判缓刑监视18个月。
被告是19岁的学生,受害人则是他的女同学,他共面对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为保护受害人,法庭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据案情,去年11月19日,被告与女同学在另一所学校参加露营活动,需要留宿一夜。凌晨2时24分,女同学在学校一楼女厕洗澡,被告碰巧路过动了歪念,心想吓唬女同学,于是溜进女厕作想恶作剧。他站在女同学洗澡间外,举起手机用摄像孔面向间隔里的女同学,但并没有拍摄任何猥亵画面。
女同学察觉被告的手机,吓得大喊一声,被告听闻落荒而逃。女同学事后向露营安全官举报,被告当晚自首。
法官表示,被告有悔改之心,但需要谨记就算是恶作剧也不能做出这类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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