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3日讯)无业青年被发现手机有4张不雅照片,今日被提控时不认罪,并获准以1000令吉及一个担保人保释候审。
被告为25岁巫裔男子莫哈末法依兹,他今早在友人陪同下抵达新山推事庭面控。
他被控于去年3月9日下午4时20分左右,在吗哂地区被发现其手机拥有4张不雅照片,牴触刑事法典第292条文(贩卖或传播淫秽物品),根据条文,任何人售卖、租赁、散播、公开展示、流传、生产或拥有猥亵书籍、册子、纸张、画像、影像、肖像等物品都属违法,罪成可被判最高3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推事努拉西达允获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个担保人保释候审,此案择于3月17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纳兹鲁。被告没有代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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