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26日讯)已停职的武装部队前少校,因涉贿赂索取两笔总额1万令吉的军营基建设施酬劳款项,被反贪污委员会提控。
被告莫哈末苏海佔被控于2016年9月20日,在居銮拿督哈芝哈山路,门牌30至34号的马来亚银行,通过一名女子西蒂向莫哈末拉菲索取5700令吉及4300令吉款项,作为选择莫哈末拉菲的公司“Teknik Murmi Enterprise”承包军营地基建设施的酬劳。
被告的行为已牴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索取或接受贪污条文,并可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24条文下被判罪,罪成可被判处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不认罪,法官卡马鲁丁允准被告以1万5000令吉由一人保释,案订4月8日过堂。
被告的担保人为其妻子,此外,被告也要每个月第一个礼拜要到吉隆坡的反贪会报到,被告也不可骚扰证人。
本案主控为反贪污委员会官员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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