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生非礼被判缓刑案 控方提出上诉 吁判监3周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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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大生非礼被判缓刑案 控方提出上诉 吁判监3周

    (新加坡11日讯)国大生搭地铁非礼女子被判缓刑监视引争议,案件昨早来到高庭,由控方提出上诉,吁大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三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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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岁被告萧凯元(译音)面对三项非礼控状,指他于前年年9月1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往榜鹅方向的东北线地铁上,两次非礼一名28岁女子的大腿,接着又跟踪女子到实龙岗地铁站,并在电动扶梯上用手指非礼她的臀部。

    被告在国家法院认罪后,去年10月被判接受21个月的缓刑监视,以及履行150个小时社区服务,结果判决引起各界关注和热议。

    萧凯元戴上口罩、墨镜与鸭嘴帽到法庭,不让媒体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

    当时审案法官嘉思雯达柯尔在书面判词中解释,成年被告被判缓刑监视并不常见,只有在被告改造潜能大,或有特殊的情况,才可能获判缓刑监视 。

    法官认为,被告有极大潜能成功改造,包括他学习成绩优异、愿意接受辅导,以及在初级学院和军营的记录良好等。而且被告只是轻微触碰受害者的臀部,没有触及私密部位,不算是严重类别的非礼罪行。

    不过,控方昨早进行上诉陈词时指出,审案法官采用错误的判刑原则,她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非礼罪行,这类罪行难以被侦查到,按照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被告须被判监,才能对大众起阻遏作用。

    之前在国家法院,控方在本案中所要要求的判刑为坐牢六周。

     

    二度非礼 三天后被捕

    被告落网后承认,在地铁车厢内摸了女生大腿后“不能自拔”,决定跟着女生下车,在电动扶梯上再度伸出狼爪。

    根据案情,被告上了地铁后,坐在女子的旁边,突然间有摸女子的“冲动”,因此用左手摸她右大腿。

    女子感觉被摸后,立刻把腿移开,但是他不肯罢休,再次摸她。女子赶紧换位,然后在实龙岗地铁站下车。

    但被告还有想要摸女子的“冲动”,因此同样下地铁,跟在她后面,在电动扶梯上摸了她的臀部。

    女子大喊非礼,找地铁站职员求助,但被告早已逃之夭夭。女子事后报警,警方在三天后找到被告并将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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