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无牌共乘货卡闲逛 4华裔少年被控 1认罪
(峇株巴辖26日讯)“4少年无牌共乘货卡闲逛”案4名华裔少年,今日被提控,一名被告认罪,其余3名未成年者则须缴付每人3000令吉保释金及由一名担保人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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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日在峇株巴辖推事庭审理,推事努鲁依查蒂订于5月20日,将参考福利局对于3名未成年者品行的道德评估报告,作出判决。
认罪的19岁被告苏勇华(译音)牴触行动管制令,被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3个月取代。
被告也因牴触刑事法典186(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被判罚款5000令吉,要是无法缴付罚款,则须以坐牢5个月取代。
(陈佳敏摄)
3名皆为17岁的未成年者被告,其中一名仍是学生。这3人的家属也现身法庭,并个别被推事努鲁依查蒂召入庭内。
此案由戴薇嘉丝敏阿玛丽娜主控,被告由法律援助局律师陈松元代表。
根据控状,被告于周二清晨3时15分左右,从永平卫星市移动至被列为疫区的巴力米拉,牴触2020年传染病防范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3(1)条文,可与7(1)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高6个月或罚款高达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在同一天清晨3时30分左右,在亚依淡居銮路阻止警方人员执行任务,牴触刑事法典186(妨碍公务员执行任务)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坐牢最高两年或罚款高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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