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31日讯)23人包括7名未成年人,因违反行动管制令今日被提控,其中16名成年人被罚款1000令吉,7名未成年人获允准各以1000令吉保释,并且须向社会福利局提交遵守行为准则报告。
23名介于15岁至37岁之间的被告,今日被押往哥打丁宜推事庭,分批被提控。
根据控状,他们因违反行动管制令,于3月26日至28日之间在“新冠肺炎行动”下被捕。
根据2020年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法令7(1)条文,一旦罪成,最高罚款为1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所有被告皆认罪,推事玛扎娜宣判,其中16名成年被告必须支付1000令吉罚款,如果无法支付罚款,须以被15天监禁替代。
至于7名未成年被告,推事玛扎娜宣判,各以1000令吉保释金保释,这段期间必须向福利局提交遵守行为准则报告,并订于5月11日在儿童法庭审讯。
负责此案的主控官为莫哈末凯尤,以及布特拉阿米鲁莎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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