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甲2日讯)4名印裔男子在行动管制令期间,到友人家相聚维修摩哆,其中3人今日被控时认罪,皆被罚款1000令吉。
至于另一名年仅15岁的少年,法庭允准以800令吉保释,并订于5月12日过堂。
(本报林润业摄)
3名被告山卡(22岁)、纳威英(19岁)及达米尔威尔(19岁),今早遭警方押往东甲推事庭提控,女推事努丽娜判三名被告罚款1000令吉,若无法偿还罚款则坐牢2个月。
控状指4名被告于3月29日傍晚6时左右,在东甲皇冠花园一间民宅共聚,触犯2020年预防及控制传染病3(1)条例。一旦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或坐牢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经过警方调查,4人以在朋友家维修摩哆为由相聚,但因违法而被巡警扣查4天,此案主控官努莎米拉副检察司。
⬇⬇ 最近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