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管制◢ 隔离者欲跨州回家 须去警局申请通行许可
报导:吴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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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山22日讯)隔离者隔离期满后,在获准离开隔离中心前,会获得来自国家天灾管理机构(NADMA)发出通行信,若有需要家人跨州接载,家人必须先去警局申请通行许可。
《中国报》接获一名住在吉隆坡的孕妇发来求助,她怀孕35週,于本月13日从新加坡回国,目前在新山某酒店隔离。
因为隔离期将结束,她担心如何顺利跨州回到吉隆坡,而许多孕妇面对到相同问题。
她想过搭乘公共交通,可是一旦行动管制令延长,不一定会有公共交通回家,而她询问包车到吉隆坡的价钱是800令吉,不是她能负担得起。
她打算要求家人跨州来接她回家,也比公共交通安全,她希望获解答。
对此,《中国报》向昨日刚满隔离届满,获准回家的郑先生了解到,每名隔离届满者,会获得由天灾管理机构发出的通行许可信。
他说,他是前晚获得有关信件,官员会派发给所有隔离期满的人士。
在该信件上注明,相关人士完成了14天的隔离,获允准回家。
此外,信件上注明,考量到隔离者获准回家日子在行动管制期内,希望可以让隔离者家属前来接载隔离者返回住家,并须填上该来接载家属的资料及车牌等。
郑先生指出,他昨日已经亲身经验,由妻子来接载他回家,由于妻子经过路检时,他已事先拍了照传给妻子,因此妻子只是将手机内图片出示给警方,获得通行。
他说,除了家人接载外,昨天也有一些人搭德士或是电召车回家。
至于跨州方面,记者也向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查询,阿育甘回覆,该名孕妇家人可以到邻近警局,填写跨州信件,待警方核准后,就可跨州前来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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