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日讯)柔州警方在第四阶段行动管制令首日逮捕64人,逮捕人数与之前一样维持双位数。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昨日发文告指出,从3月18日至昨日为止,柔州警方共逮捕3458人,落网者年龄介于19至50岁。
他说,截至目前有2454人被控上法庭。
他说,警方援引刑事法典186条文(阻差办公)、刑事法典第270条文(可能散播危及性命至疾病之疏忽行动)、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22(b)条文,以及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条文,对付违法人士。
牴触199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22(b)条文者,一旦罪成,可在24条文下被定罪,被判监禁不超过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至于牴触2020年防范及控制传染病条例(疫区内措施)第3条文者,可在第11条文下被定罪,被判处罚款不超过1000令吉。
阿育甘强调,警方将严厉执法,希望民众守法,若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柔州警察总部07-2212999或到邻近警局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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