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网卖口罩骗案 1被告不认罪 617过堂 |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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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男网卖口罩骗案 1被告不认罪 617过堂

    被告林凯成(左起)、黄明威与蔡凯文,4月2日被控上庭时被警方带进法庭。 (档案照)

    (麻坡28日讯)“3名华裔男子在社交媒体假借卖口罩之名行骗”案,其中一名被告昨日过堂,他不认罪,法官允准被告聘请律师出庭抗辩,案展6月1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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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岁的被告林凯成(译音)被控于今年1月29日至2月4日之间,诱使购买口罩的34岁陈姓女子,将3420令吉多次汇进被告指定的银行户头,但陈姓女子始终没取到货物。被告因此牴触刑事法典第411条文(不诚实接收赃物),一旦罪成可判最高5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有罪,推事祖莱达允准被告聘请律师出庭抗辩,并择定6月17日过堂。

    宾申警长在休庭后,带着上庭文件步出麻坡综合法庭。

    此案有3人犯案,被告皆来自笨珍,分别为主谋黄明威(33岁)、蔡凯文(23岁)与林凯成(36岁)。 (名字皆译音)

    3名被告于4月2日被提控,分别牴触刑事法典第417条文(欺骗之处罚)及第411条文(不诚实接收赃物),各别以5000令吉和4000令吉,各由一人保外候审。

    3名被告于5月12日过堂时,蔡凯文承认有罪,被判罚款3000令吉。黄明威则否认有罪,案件展延至7月6日过堂。

    案情显示,被告黄明威在面子书以“XI GUAN TIAG”的贴文售卖口罩,女事主在与黄姓被告取得联络后,通过手机应用程式联系,先是购买3420令吉的口罩,以及多次汇钱到两名被告指定的银行户头,但女事主始终没有拿到货,于2月2日再次询问被告时,却遭被告恐吓泼漆,于是向警方报案。

    此案主控官峇拉丁副检察司,查案官为宾申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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