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打丁宜2日讯)警方首次援引参与有组织性犯罪集团罪名,提控51名涉及偷渡活动的哥打丁宜“欧东党”(Geng Otong)成员,今日共出动3辆罗厘运载51名男女被告到法庭面控。
来自“欧东党”的51名被告,年龄介于21至59岁,包括18名巫裔男子、两名巫裔女子、一名华裔男子、3名永久居民籍男子、24名印尼籍男子、一名印尼籍女子及两名缅甸籍男子。
他们今早在哥打丁宜地庭,被控于2015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4日之间参与“欧东党”,并涉及柔州东海岸的偷渡活动,当中有者为舵手、有者在陆地接应、有者负责安排偷渡客住处和看守、有者负责载送偷渡客。
(本报廖锦荣摄)
这是警方首次援引刑事法典第130V(1)条文(有组织犯罪集团)提控涉及偷渡活动的罪犯,罪成者可判处不少过5年或不超过20年监禁。
当通译员宣读控状后,51名被告未针对控状表态,法官扎西拉择定案件于8月27日过堂,并不允许被告保释。
(本报廖锦荣摄)
本案主控官为依德翰、罗海查和依查副检察司。 51名被告中仅4人有聘请代表律师,分别是哈山再益、慕扎马里、S.傅鲁扎及莫哈末祖巴里。
今早8时左右,警方出动3辆罗厘运载51名被告抵达哥打丁宜地庭。
由于此案被告人数总多,法官从上午9时30分至10时30分,分3批轮流对被告进行审讯。
此外,警方不敢松懈,安排大批配抢刑警在法庭驻守,严控法庭的出入口,被告的家属等人皆不能进入法庭的范围。
援引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扣查
柔州总警长拿督阿育甘披露,在柔州刑事调查局建议下,警方援引参与有组织犯罪活动扣查及提控涉及偷渡活动人士,以有效打击偷渡活动。
他也认为,未来全国各地警方也能援引该法令对付涉案者。
阿育甘于周四在哥打丁宜警察总部召开记者会指出,为了阻断非法外劳引发的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隐患,柔州刑事调查局在武吉阿曼有组织犯罪调查组(D14)的协助下,强力杜绝柔州东海岸偷渡活动。
他指出,“欧东党”成员自2014年开始活跃,负责协助偷渡客进出我国。
他借此担醒国人不要涉及偷渡活动,否则一旦在有组织犯罪罪名下,可能面对高达20年的监禁,同时,涉案者及其家人的银行户头将会被冻结。
出席者包括武吉阿曼有组织犯罪调查组(D14)助理主任阿兹曼、柔州刑事调查局主任莫哈末尤索夫及副主任何泉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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